

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兵强 报道 )5月12日晚,来汉访学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副主任刘仁文教授为在东六楼模拟法庭以“刑法学30年:1978-2008”为题为法学院学子详述中国刑法学三十年的历史。
刘仁文教授所讲的“中国刑法三十年”指的是从改革开放的1978年至今。这三十年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中国法学、刑法学取得重大进步与发展的时期。
在1978年至2008年的三十年里,中国刑法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刘教授分析,中国刑法学研究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源自于三方面的因素。首先,三十年间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立法活动和实践直接推动了刑法学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刑法学研究逐渐繁荣活跃起来,1979年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就出台了,此后相关的刑事研究明显增多,这些都从理论上大大推进了刑法学的发展。其次,改革开放催化了刑法学的更新。台湾刑法学研究著作和欧美的译著大量引入国内,这为中国刑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启示和养料。这一时期,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关于刑法研究的交流和互动都非常活跃。再次,国内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了刑法研究的进步。为解决国际刑事问题,譬如,审判“前南”战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等实践推进了刑法研究的不断深入。
这三十年是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时期,也是中国刑法学大步前进的时期。在这不平凡的三十年里,中国刑法学的研究也取得了不凡的成绩。第一,刑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和深化。期间刑法解释学、比较刑法、国际刑法、区际刑法、刑法政策学等出现并产生了影响,研究的深度也是不断的深入。第二,刑法研究的发展为刑事立法提供了理论与依据。第三,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出现多样性。第四,刑法学术研究规范基本形成。刑法的用语逐渐走向科学和规范,刑法学术著作的引用注释等也越来越规范和忠实,“主编文化”的负面影像在减少。
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刘教授认为,我国刑法学的研究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一,刑法研究缺乏学派之争,被称为“无声法学”。中国法学界的现状是“有山头,无学派。”这正好跟国外的“有学派,无山头。”相反。这禁锢了思想,不利于学术探讨。其二,刑法研究的视野不开阔。很多刑法学者对与刑法学相关的学科不作研究,对国际刑法研究的成果不够重视,而在实际的刑法研究中也往往是只研究一点而不懂其他。其三,对国外刑法的理论的理解一知半解甚至断章取义,这对国内刑法研究无利有害。其四,对刑法问题的应对与反思能力不够。有些学者过于注重体系思考而不作具体问题的分析,拘泥于体系往往得出荒谬的结论。
刘教授的讲座结束后,主持人李扬教授作了简短的点评。在场学生从社会实际出发,结合当前的刑事热点和案例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对此,刘教授都一一作出了精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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