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评论]为汶川地震的同胞们收一下国旗吧
汶川地震进入第二天,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总理已经在救援现场三鞠躬,死亡人数也已经上升到9219人!
这是一场多么巨大的浩劫啊!
我一直通过观看央视新闻频道来关注此次地震,凌晨2点,当镜头跟随总理来到都江堰市聚源镇中学时,满眼的废墟和施救人员,淹没了国旗的容颜。地震发生在周一,每当那时,国旗都会高高飘扬在聚源镇中学的操场上空,孕育着该所中学师生的强烈主权认同感,可如今,旗杆已经泯然残垣,国旗也已鲜红不再。再伸出头来望望我们的喻园,寝室悬挂的国旗仍然在舒展,不禁忧上心头。
此时的国家机器,都开足马力向四川灾区驶来,网上称我国的王牌空降兵都已经到达灾区。当前的重中之重就是救险,奥运火炬的位置也已经失掉了往日的夺目,手足口病的疫情也少有人问津。当然,失去往日光彩的还包括国旗。然而,每当国家出现重大灾害事故,时评人总是不忘提醒国家要关注国旗的效用:“国旗为谁而降?”同题评论,郭光东老师的《国旗为谁而降》已经刊印整整10年了,10年间,时评人没有停止过类似的呐喊。
这次,我也要与他们同行,加入到呼吁降国旗的行伍中。对于喻园的学子,我的同学们,尤其是那些在寝室窗外张挂国旗的同学们,我想问一句:“挂国旗的你们,是否该为汶川地震做点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西方媒体估计仅汶川县,就有5万余人罹难,虽然救险还在攻坚阶段,都江堰通往汶川的道路还没有完全打通,具体伤亡数字仍不明朗,但我坚信,西方媒体的伤亡估计决不是耸人听闻。面对如此巨大的伤亡数字,悬挂国旗的地方,都有法律依据来降半旗!
当然,我们可以锱铢必较,揣摩法律条文中的“可以”二字。的确,“可以”只是赋予了一种行为资格,而没有强制效力,但作为大学生,拥有强烈公共责任感的我们,不应该将这种“可以”理解为“必须”吗?
先于武汉其他高校悬挂国旗,你们作为华中大学子,在世人面前树立了我校学子的良好形象。美国一位学者参观我校后,就曾评价我校为“新中国高等教育的缩影”,作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我校培养出来的莘莘学子如果不爱国,那才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爱国也不能一劳永逸,没有改变。悬挂国旗虽然初衷很好,但依据国旗法相关规定,如果不定时维护、定时挂收国旗,就会玷污国旗,好心作成了错事。而目前环视喻园,只有化学与化工系学子真正按照国旗法相关规定悬挂国旗。
不过如今,你们是否真正按照国旗法悬挂国旗我不管,但你们总该为灾区的同胞们做点实事吧,为他们收一下国旗,降一下国旗,举手之劳,却是人性的光辉!
新闻学院 许路阳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及记者团无关!


